建造师改革政策主要涉及考试制度、执业管理、继续教育、资质审批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关键政策的概述:
考试制度调整
吉林省自2024年开始实施新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政策,要求考生在一年内通过所有科目,并且每科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60%及以上。
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预计将大范围实行机考改革。
西藏自治区降低了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条件,进一步放宽了学历和专业的限制。
执业管理加强
从2024年开始,一级建造师需要实行执业备案制度,在承接业务时必须在相关部门备案并提供执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10月1日起,山东省开始实施新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以提升建造师的整体素质。
资质审批管理
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即将推出的2024新版《资质标准》奠定基础,特别关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人员和业绩要求。
跨地区执业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通知,获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及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今后可在雄安新区注册工作,这是推动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职称制度改革
建造师职称制度改革旨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
以上政策反映了建筑行业对专业人才要求的提升,以及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视。改革旨在确保持证人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提高建造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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