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造师的证件遗失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登报遗失声明:
咨询登报事宜
可以通过咨询电话(如400-8018-284)或登报微信(如5655396)来咨询具体的登报事宜。
准备相关资料
个人书面申请,说明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发日期及补办原因。
提供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遗失证书的,需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内容应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资格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证书编号。
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选择登报媒体
根据当地规定,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报纸进行登报声明,通常是市级以上级别的报纸。
撰写登报声明
声明内容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证书等级、遗失原因及遗失日期、声明有效期(通常为30天或60天)和联系方式。
提交登报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及登报声明递交给选定的报纸媒体,并支付相应的广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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