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期限是 每三年一次。具体规定如下:
继续教育周期:
国家住建部规定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是三年一个周期,即证书注册满三年后,持有人需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报名与学习时间:
继续教育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报名,并由住建厅安排时间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并考试。学习时间约半个月,考勤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要求证书持有人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更新知识。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需要上课考勤,除了考勤之外还要考试,考试成绩要达到60分,最后写一篇建筑方面的论文,合格了就算继续教育完成。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需要参加并考试合格,合计学时数不得少于120学时,参加注册增项继续教育,每增加一个专业,该专业继续教育学时数需要增加60学时。
影响注册:
如果到期没有及时进行继续教育,会影响以后的注册。因此,持证人一定要重视继续教育的及时完成。
建议:
持证人应提前规划好继续教育的时间,确保在注册有效期满前完成学习并参加考试。
关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及时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
认真学习,确保通过考试并拿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以保持执业资格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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