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造师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范围:实际施工人包括转包合同的承包人和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法律关系分析:涉及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或违法分包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当事人应请求各自的债务人承担责任。但为保护农民工等建筑工人利益,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原则仅适用于转包和违法分包两种关系,未规定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讨论稿)
合同效力:
承包人未取得施工劳务资质或未办理资质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承包人依法通过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分支机构或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施工,属于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行为,合同有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住宅)装修工程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借用资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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