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的规定如下: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只需要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这一门科目。
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
增项专业数量
-一级建造师最多能同时注册10个专业,但增项证书必须和主项证书注册在同一家单位。
-没有明确的上限规定,只要有能力,可以考取所有六个专业的增项证书,但实际操作中通常只能注册两个专业。
使用与注册
-增项证书用于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
-增项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这些规定适用于一级建造师的增项考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操作或政策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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