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编码规则如下:
注册号码组成
由13位数字组成。
前6位为发证机关代码,表示一级建造师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级建设部门。例如,北京市的发证机关代码为110000。
第7、8位为发证机关自编号,用以区分同一机关下不同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号码,一般由01、02、03等数字表示。
第9位为所在省份的汉字数字代码,用以表示一级建造师注册号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例如,北京市的汉字数字代码为一。
第10至13位为顺序号,表示同一地区同一机关下不同一级建造师的注册顺序号,从0001开始递增。
其他相关信息
编号首位汉字表示现注册省份简称,如北京为“京”,总后基建营房部简称“军”。
第2位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一级为1,二级为2。
第3、4位表示初始注册时受聘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如北京为“11”,湖北为“42”等。总后基建营房部代码为99。
第5、6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年份,如2005年取得资格证书的,表示为“05”。
第7、8位表示初始注册年份,如2007年初始注册的,表示为“07”。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建造师注册编码规则】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本人原创文章,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发布者:云建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yunjianzhu.com/13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