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项目的限制,有以下规定:
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申请的项目数,与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特殊说明
对于新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如果在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尚在研究中,可再申请或参加申请1项面上项目。
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其他限制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面上项目的,不得申请新的面上项目。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与作为负责人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的数量合计限为1项。
建议:
高级职称人员在申请面上项目时,应确保其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并且在申请新项目前,需确认之前承担的项目是否已结束。
对于新晋升的高级职称人员,如果之前有在研项目,可以考虑再申请或参加申请1项面上项目。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申请面上项目时,应确保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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