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考试在疫情防控期间,体温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考生在考试当天出现发烧或其他相关症状,如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考生应根据各地的规定和流程进行处理。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情况说明:
西藏
考生若出现上述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考试当天,考生须出示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就医凭证,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辽宁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经防疫评估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则转运至医疗机构。
重庆
考生进入考点前,若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被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则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浙江
对于成绩滚动管理的考试,特定条件下考生可申请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一年。
条件包括:因防疫检测异常缺考、考试中途因相关症状被送诊终止考试、考试期间接受新冠肺炎治疗或隔离观察、考试期间参加防疫工作。
湖南
进入考点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考生,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不参加考试(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的依据。
考生应该密切关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最新防疫政策和考试机构的具体指引,确保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参加考试。如果考生因生病无法参加考试,应根据当地规定进行相应的申请或安排。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建造师考试生病】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本人原创文章,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发布者:云建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yunjianzhu.com/10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