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失信行为的处罚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
处罚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处罚决定: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
处罚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处罚决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处罚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
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不良行为
处罚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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