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出台了关于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的政策。以下是具体的情况:
河南省
林州市:从2024年4月8日起,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和2010年之前的职称证书。若确需使用,需先到人社部门进行职称证书认定,换发河南省职称证书。
鹤壁市:从2023年9月1日起,在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报中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从2023年10月1日起,在资质增项、升级申报中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外省进鹤人员需换取河南省职称证书后使用。
信阳市:从2023年7月1日起,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中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
西安市
从2024年10月17日起,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新办、增项、证书换领、资质延续和变更等业务时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外省进入西安市人员,需在人社部门重新评审或者确认。
其他省份
河南:2024年10月17日起,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新办、增项、证书换领、资质延续和变更等业务时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
建议
及时换证:持有外省职称证书的人员应尽快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认定和换发河南省职称证书,以确保资质申报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了解政策: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详细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内部评审:企业可建立内部职称评委会,进行自主职称评定,以应对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击借用、盗用和套用职称证书的乱象,保障本地专业技术人员的就业安全和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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